紙筆考場規則
一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🧇,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二👰🏼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進入考點後,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,不得在考場外逗留,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。
三、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熊猫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↔️,以及鉛筆、橡皮、繪圖儀器等🧤,或者按照熊猫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🧑🏽🎤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、報紙🎠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↘️、照相設備🤴🏼、掃描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🧑🍳🏢、用品等⚪️。
四🌄、考生入場後🦿,對號入座➙🍋🟩,將《準考證》👮🏽♀️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🎫。《準考證》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。考生領到答題卡🧛🏿、答題紙🛀、試卷後♻️🤦🏽♂️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。凡漏填(塗)👩🏻🦽➡️、錯填(塗)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遇試卷👰🏻🙊、答題卡🧑🏿🚒、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、漏印👠、重印🥝、缺頁等問題,可舉手詢問。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🫕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。
五🧑🤝🧑、開考信號發出後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。
六🦈、開考15分鐘後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🐬,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熊猫考試機構規定🛌🏻👩🏻🦼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。
七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,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👨👧👧,不準吸煙,不準喧嘩👩🏼🔬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♾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𓀙、旁窺🛳、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🌼,不準傳抄試題、答案或者交換試卷🪅、答題卡、答題紙,不準將試卷、答卷、答題卡🥷🏻、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🧎➡️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⬇️🤶🏼。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,由監考員逐一收取。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⛹🏿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⛅️。
十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🉑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🤵🏽♂️,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;涉嫌違法的,移送司法機關⚉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。